首页
1
公司介绍2
http://www.beacon-law.com/cn/ 衍义国际法律事务所

首页 > 特色简介

孔子以《大学》衍六经,《朱子语类》有云:学问须以《大学》为先,通《大学》,立定纲领,格物致知。真德秀(1178-1235)《大学衍义》称:《大学》一书,由体而用,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者,体也;齐家、治国、平天下者,用也。

 

  丘浚(1421-1495)《大学衍义补》曰:民生有欲,不能无争,争则必有讼。西谚有谓:理想是指路明灯。没有理想,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方向,没有生活。(Ideal is the beacon. Without ideal, there is no secure direction; without direction, there is no life.

 

  当生活出现纷争时,须有明灯指引方向,方能顺利平息争议;律师本於法律专业及公平正义之信仰,能有效地协助人们解决各类型讼争。本所秉持「预防法学」之前沿理念,格物穷理以致知,持续追求「法律风险极小化」及「人权保障」两大目标。於面对各类问题时,均同时扮演「问题解决者」与「问题防范者」之双重角色,分别透过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双重面向,事先评估法律风险与利弊得失,进而提供最专业之法律意见。针对已发生之争议,亦将检讨发生原因、拟定因应措施,以防范未来再度发生相同问题。於法令遵循及政策规划上,则比较分析国内外法制政策并斟酌我国实务运作现况,进而提出最适切之法令修正建议或具体执行方案。

 

  本所服务项目除一般民刑事、家事案件与契约等各类法律文件撰拟外,亦专精於消费争议、工程纠纷、商务诉讼、公司重整、专案融资、尽职调查、政府采购、医药卫生、专利与新兴科技等多元领域,更擅长沟通、谈判、仲裁与释宪声请。本所长期协助政府机关处理各类法律争议,并提供政策建议、研拟与执行,熟悉公部门实务运作方式与流程。

 

  本所自民国(下同) 103 年起承办经济部能源局「强化我国能源法律事务推动计画 」以来,已於能源领域耕耘多年,同时担任经济部、行政院能源及减碳办公室、科技部、工业技术研究院、台湾综合研究院、台湾经济研究院等政府部门及民间智库之能源政策法律顾问及谘询委员。曾参与我国各项能源重大政策之制定,如105年电业法及其相关子法修正、106年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草案及其相关子法修正、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认定暨查核、再生能源办公室暨绿能推动计画、阳光屋顶百万座、千架海陆风机计画、太阳光电环境建构及产业高值化推动计画、離岸风电场址规划规范调查案、再生能源趸购费率、电价审议、电价分析与政策执行等,为我国能源领域中最专业之指路明灯。

服务内容: 法律谘询,税务谘询,能源法谘询,个人资料保护谘询,大陆法律谘询,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